地方征地補償創(chuàng)新隱憂:中央政策到基層都變樣?
編輯:佚名 來源:第一財經網站 作者:佚名 更新于:2016-2-16 閱讀:
正在修建的商登高速(S60)從老家門口穿過,由鋼筋與水泥構筑的現代化工程,深嵌地面將近20米。2月初,筆者回老家過年之際,親眼目睹這一浩大的工程,頗為驚訝。
修路自然涉及到占地,占地一定面臨著補償。這個天上掉下來的“餡餅”撩撥了尚不富裕的老家村民的心弦。對于村集體來說,如何兼顧公平和效率,合理分配這一筆補償款,并且做到村集體成員可持續(xù)的享有保障,卻挑戰(zhàn)著基層的智慧。跟老家的長輩以及基層村委會干部交流之后,對他們希望借助修路這一東風,以撬動農村土地承包關系,暢想平整“四荒地”規(guī)劃現代農業(yè)觀光園的改革創(chuàng)新做法,尤為驚訝。
只是,基層暗流涌動的改革創(chuàng)新,卻遭遇著現實環(huán)境束手束腳的尷尬。
征地補償款分配的三種主張
在農村,承包地作為集體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,當地現行規(guī)定是,承包期以內保證承包土地穩(wěn)定,“生不增死不減,嫁入不增嫁出不減”。
筆者老家在新密,是一個河南中部的縣級市,隸屬省會鄭州。素稱“烏金之鄉(xiāng)”,煤炭等礦藏資源豐富。但與之搭配的是,不利于耕作的丘陵地形、干旱缺水的地理環(huán)境。筆者老家所在的農村尤其如此,“四荒地”(荒山、荒溝、荒丘、荒灘)較多。于是,本世紀初,響應國家推出的退耕還林政策的號召,將村里面的荒溝種上泡桐、速生楊樹。
從20世紀90年代后期至今,第二輪承包期已經過半,本就人多地少的新密市農村,人地矛盾問題更加突出。
這樣,農民不但可以享受國家每年每畝210元的退耕還林補償款外,還相應的減輕了勞動強度,勞動力從土地上解放出來。不過,受制于干旱、地力貧瘠的地理環(huán)境,多年來,退耕還林的樹木仍然不能很好地生長,有些甚至已經開始大面積死亡。
另一方面,村集體成員總數在不斷增加,集體土地總量在過去沒有大的變化。這兩年因為修高速公路才出現的征占耕地,集體土地的總量減少了一部分,而旨在發(fā)包/承包土地解決人地關系的第二輪承包期(30年)距今才過去一半時間,人地矛盾逐漸突出。
更為重要的是,征地補償款這塊蛋糕該如何來切成為難題。聽村委會的干部講,有三種模式。由于“四荒地”較多,有主張統(tǒng)一村民小組成員意見,砍伐荒地上的樹木,然后利用補償款平整土地,將土地集中連片反租倒包,最后開發(fā)成現代農業(yè)觀光園。還有一種主張,將補償款按照工業(yè)占地的標準(800/畝/年)補償給耕地農戶,直到第二輪承包期結束,以后再看情況發(fā)放。最后一種主張則非常簡單,按照“誰的耕地被占、補償就給誰”的原則,一次性發(fā)放補償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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